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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2016年继续教育补学培训班的通知
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、资产评估师:
根据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》(中评协办﹝2016﹞2号)的相关规定,我会将针对未完成2016年继续教育学时的执业会员(具体名单年检时现场发给相关机构)举办补学培训班,请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做好组织安排工作。补学培训分面授与在线学习两种形式进行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举办面授补学培训班
(一)培训对象及要求
拟举办两期面授培训班,两期培训班课程内容相同。2016年未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时的执业会员务必选择一期进行培训。
(二)面授培训内容
评估程序及评估项目组织实务案例分析、执业质量检查常见问题讲解。
(三)培训时间及地点
第一期培训时间:2017年3月20-21日;
第二期培训时间:2017年3月22-23日;
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3:30—16:30
培训地点:北京评协五层会议室(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)。
(四)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
参加补学培训的学员登录中评协网站http://www.cas.org.cn/,进入“行业管理信息平台”点击“培训报名”进行报名;参加培训的学员现场签到,不签到者不计学时;培训期间午餐自理,自带水杯。
二、开通网络在线课程
(一)培训对象
协会“培训网”继续教育课程补学系统已重新开通,请未完成2016年网络在线学习学时要求的执业会员进行在线补学,学习时间为2017年1月3日-2017年3月31日。
(二)学习方式
登陆协会“培训网”进行在线学习并完成规定学时数量,网址:http://www.bicpaedu.com/。
(三)课时要求
网络在线学习完成30学时为合格,2016年已完成的在线学时累计计算,超过30学时部分不计学时。
三、违规处理
通过补学培训仍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我会将不予通过年检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西平,电话:88221015
培训网咨询电话:400-650-6549
北京资产评估协会
2017年2月22日